摘要

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设计理念落后,运行结构陈旧,新旧矛盾交错、内外压力并存,已难以适应新时代的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因此,有必要从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为讨论的基础与框架,借《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修订契机,可以从厘清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定位与法律性质、尊重会员的意思自治保障其自主选择和处分的权利、优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内部治理结构和议事决策程序,以及改进使用费转付及管理费提取机制四个方面完善立法,以着力解决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 单位
    浙江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