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是一项具有外部性的公共服务,它影响着民生福祉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目前城乡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存在垃圾生产主体数量巨大、生活垃圾分类监管权责不对称、城乡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淡薄等问题。建议根据垃圾产生的典型场景分类施策,将垃圾分类监管职责下放到社区自治组织,通过党建引领,发挥共产党员的榜样作用,引导全体社区居民养成自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习惯。

  • 单位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