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双独双栖"婚居模式是我国上世纪70年代末期推行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一孩"政策的产物。"双独双栖"婚居模式是"双独子女"婚后解决原生家庭情感抚慰和家庭养老需求的自发的婚居形式,一方面它推动了传统婚居文化的更新,促进了家庭权力结构优化,舒缓了家庭代际冲突,但是另一方面其所担负的家庭养老责任因其资源供给的有限存在不平衡性:子女经济实力提升的阶段性与赡养双方父母的长期性、子女时间精力的有限性与照料双方父母需求的无限性、子女情感供给的偏差性与抚慰双方父母精神的公平性的失衡。要解决"双栖双独"家庭养老的失衡问题,关键在于政府尽快构建新型的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制度,此外,个人和家庭审慎婚配、择优组合、尽量规避养老风险,适当扩大通婚圈、尝试大家庭融合、实现家庭功能互补也是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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