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0号《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已于2020年11月9日经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长:吴政隆2020年11月2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化解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风险的辨识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