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晰并优化数据管理机构的职能配置,有助于驱动数据要素从分散管理向统一治理转型,推进“中央-地方”数据治理体系的一体化建设。筛选27个省级政府数据管理机构的职能规定为样本,运用扎根理论方法,共获得723个初始概念、173个范畴和18个主范畴,进而提炼省级政府数据管理机构的职能配置模型。研究发现,我国省级政府数据管理机构性质不一,已形成基础职能与衍生职能并存的二元模式。其中,两大基础职能以数据资源管理为主、信息资源管理次之,呈现形式不同而实质同一的特点;16项衍生职能以10项措施型职能为主、6项领域型职能次之,呈现形式交叉而实质有别的特征。建议从央地一体、统一规范、因地制宜三个维度进行优化,推进省级政府数据管理机构与国家数据局上下衔接,确保基础职能紧扣国家部署、衍生职能满足地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