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审计全覆盖要求的提出为我国政府审计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挑战。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免疫"作用,有必要架设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桥梁,建立相辅相成、互利共赢的协同监督模式。为增强政府审计对内部审计资源的有效利用,审计机关应发挥自身技术优势,推动大数据审计模式,建立协同监督的大数据网络,打破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的信息壁垒。审计机关还应对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成果进行长期有效的风险评估,切实可行地保障内部审计资源的可利用性,降低协同监督的效果性风险。在充分利用内部审计资源的同时,审计机关应当积极帮助内部审计机构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内部审计机构成长,推动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总审计师制度,以便于加强对内部审计机构业务的指导与监督作用。

  • 单位
    南京审计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