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餐饮源作为重要大气污染源,为研究甘肃省餐饮源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以2017年为基准年,建立甘肃省餐饮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结果表明,2017年甘肃省餐饮源PM10、PM2.5、黑碳(BC)、有机碳(OC)和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排放总量分别为10384.6、8307.7、168.7、5815.4和7269.2t,餐饮源污染物主要来源于农村居民餐饮油烟贡献。天水市各类污染物排放量最大,占餐饮源总排放量的比例为11.8%,主要原因为其农村人口数占比较大,农村餐饮油烟治理水平相对较低。餐饮油烟排放控制重点在于油烟净化设施普及,后续研究需针对典型餐饮污染源开展现场实测,提高排放源清单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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