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当前正全面推进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自然保护地领域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为其提供法治保障。从概念溯源上看,自然保护地指称特定的地理空间,空间功能划分是自然保护地的体系构成与类型划分的依据,大尺度生态空间的生态系统管理理论是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理论基础,这些构成了自然保护地空间治理的理论逻辑。大尺度空间环境治理提出了秉持生命共同体的立法理念、创设“增加受保护生态系统的自然程度”法律原则、引入协同治理立法模式的自然保护地立法需求。自然保护地立法应当将自然空间纳入一般规定以拓展立法对象、在改造现行制度时增设空间衔接制度,以此承载和彰显其空间治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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