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是社区矫正制度的核心属性。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的认知和参与,对社区矫正制度的发展完善具有重大作用。当前青藏地区社会力量对社区矫正的认知程度不高,其中有普法因素、传统观念的影响,也有社会组织建设滞后的因素,如何提高认知,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是青藏地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应当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