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8年2月1日,四川省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孙志毅受贿一审刑事判决,四川省遂宁市政协原主席孙志毅(正厅),因受贿829万余元,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孙志毅受贿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在受贿过程中主动索贿,起诉书指控的10笔犯罪记录中,有一半涉及孙志毅向下属纪委书记、副县长索要"工作经费"中饱私囊。孙志毅的行为在当地纪检监察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