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案情简介2016年4月,秦某在未办理野生植物采集证的情况下,擅自在H省L县X乡S村林坡上采挖兰草一丛三株,返回途中被L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经H省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秦某采挖的兰草系兰属中的蕙兰。L县法院认为秦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蕙兰3株,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后,秦某向L县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判其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