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学教育在儒家和法家思想的影响下,以培养忠君爱国的封建官僚为目标;清末民初兴办法政学堂,以培养精通现代法律的国家体制建设人才为目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来,以培养服务于阶级斗争和政权建设的政法干部为目标。我国应树立有中国特色的通识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法学教育目标。法学教育目标应与时俱进,着眼于培养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市场经济、面向现代化的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法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