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Orem自理模式在改善股骨颈骨折患者生存质量中的效果。方法选取2007年12月至2010年12月于吉林省通化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治疗的52例股骨颈骨折患者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常规护理模式组)26例和观察组(Orem自理模式组)26例,后将两组患者护理前及护理后1周、2周的QOL评分进行统计及比较。结果观察组护理后1周及2周的QOL评分均高于对照组,P均<0.05,均有显著性差异。结论 Orem自理模式在改善股骨颈骨折患者生存质量中的效果明显,可改善患者的综合生存质量。

  • 单位
    通化市第三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