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概念,确定政府监管主体与企业责任主体之间的衔接关系,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首先分析我国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管模式架构及其理论依据,剖析当前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管模式面临的现实困境;然后提出政府监管应当形成相对柔性的安全生产规范理念,构建监管者与监管对象之间互信机制的总体思路;最后在此基础上,构建以目标责任书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模式,以便明确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权责界限及行权空间。结果表明:相较于目前的硬性规范调整模式,目标责任书形式灵活地确立企业的义务与责任,政府仅需对此予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