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是在协调法律的正义与秩序、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冲突下作出的优化选择 ,是对当事人之间及当事人与社会之间利益均衡的合理考量 ,是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历史演进的逻辑结果 ,符合合同关系扩张的客观趋势 ,法经济学理论亦是其成立的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