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6月8日,中央政法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中政委〔2015〕16号)就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义、原则、组织管理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规定。自此显示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进一步推进实施,通过律师的参与,充分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动员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的重要途径,是形成良好信访秩序的制度保障,也可以实现与政法机关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