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是一项涉及数亿农民利益的重大改革,在改革过程中村民参与、协商和民主程度有很大的差异,这些差异主要源于利益、冲突和问责的不同。从4个案例村来看,产权改革中形成的协商民主、程序民主等民主类型,是国家、村干部和村民理性选择的结果,其中利益与冲突是让民主运转起来的"触发因素",问责是"推动因素",程序与规则是"条件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