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案是司法与媒体冲突的典型表现形式,而法的局限性是引发公案的重要原因。法律干预对象的局限性造成媒体舆论真实性失控,法的保守性、僵化性与社会条件依赖性造成司法公信力下降,这些都是公案引发的原因。为认识并克减法的局限性、解决司法与媒体冲突,司法呼吁媒体的客观报道以保证社会正确认识法的局限性,促进法官职业化以克服法的社会条件依赖性。只有司法和传媒保持互相的尊重的态度,彼此协调,才可以形成对法制建设,社会正义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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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