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公安机关在警察执法权益的保护工作方面常常忽视作为受害人的警察个体权益的保护,这一点在网络辱警案件中尤为突出。各地通过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维护执法权益的方式存在诸多问题。公安机关既是受害人,又是执法者和行政处罚的决定者,有违程序正义。在这类案件中,应当以维护警察个体权益为目的,由受害民警个人积极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所在的公安机关提供必要帮助,以此来构建合理的警察执法权益保护机制。

  • 单位
    铁道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