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教外厅函[202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外来[2007]39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保障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培养质量,2021—2022学年,我部继续对高等学校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文授课)来华留学生招生实施计划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