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构现代政府组织权责体系,必须进行综合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与基层治理完善。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探索阶段,应坚持合法性保障原则、精简高效便民原则、"两个相对分开"原则、"一支队伍,两级管理"原则,科学配置职能,明确机构权责,精细化行政管理,实现科学管理;在改革的落实阶段,应当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机构整合力度、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合作协调机制。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