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陕政函[2018]71号商洛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申请设立陕西省山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请示》(商政字[2016]18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市以山阳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必康医药产业园为基础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定名为山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享受省级高新区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