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致公精神”在致公党近百年的奋斗实践中生成,是对传统的概括,具有致公党的特指性,并与同时代的革命政党的本质属性相契合。它的提炼和概括,既有凝固在某一特定环境的历史内容,又有随着革命实践的发展而演绎出的新发展,以回应现实的重大问题,从而赋予“致公精神”内涵以相应的时间跨度和反映本质属性的四个主要方面。然而,致公党人对于“致公精神”的感知、提炼和概括,则是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