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在大学评价中的参与程度与日俱增,作为除了大学、政府以外的独立力量主体,社会组织兼顾政府、大学及社会等多重利益价值导向,在政府与高校间充当着"缓冲剂"与"黏合剂"的作用,有助于实现大学治理主体间的权力平衡与发展共赢。同时,社会组织参与大学评价时也面临诸多困难,如社会组织独立性与权威性的"诺斯悖论"、"理性人"特征与道德风险长期存在等。为避免社会组织在参与大学评价时陷入上述尴尬境地,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应明确社会组织在参与大学评价时"管办评"相分离的基本原则与追求大学发展的指导思想,为社会组织提供充分发展空间,建立健全现代大学教育治理体系,努力实现多方协作与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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