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利用近年来中小股东提出不同于控股股东的新议案和否决其旧议案的"小股民行动"事件,考察了中国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如何主动参与上市公司治理的问题。研究发现,当中小股东相对力量较大、缺乏可依靠且独立性较高的董事会时,中小股东发起提案的可能性将增加;而中小股东否决旧议案主要受公司绩效的影响。小股民行动通过促使董事会成员变更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最终提高公司长期绩效。上述实现路径在非国有企业、股权结构较分散、制衡度较高的企业中更加显著。因而,小股民行动成为中国资本市场进入股权分散时代潜在的外部治理机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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