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积极开展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气候合作,对实现共建国家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文章利用“一带一路”能源经济模型(CGEM-BRI),模拟了不同典型浓度路径(RCP)和不同配额分配方式下“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低碳转型路径,分析了共建国家低碳转型潜在的资金、能力建设和管理制度需求,给出了中国与共建国家开展气候合作的建议。研究发现,为实现2100年全球1.5℃温控目标,到2050年“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整体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至少要达到65%;共建国家实现国家自主贡献(NDCs)中的低碳发展目标保守估计需要19.2万亿美元,且不同国家资金需求领域有着较大差异。为满足“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低碳转型的需求,中国需要加快气候合作战略与经济转型及国际化战略的深度对接;发挥中国在新能源领域的比较优势,助力共建国家能源低碳转型进程;推动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的加速落实,促进“一带一路”绿色投融资合作;加强气候合作的能力建设,分享碳市场建设的经验,推动建立广泛参与、各尽所能、务实有效、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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