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主要通过对发达国家,如美国的区划、德国的地区详细规划、日本的用途地域制等作为法定规划层面的城市土地利用控制制度的比较,从法定约束力、土地用途分类、规划控制内容三个方面阐述了与中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并结合我国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效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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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通过对发达国家,如美国的区划、德国的地区详细规划、日本的用途地域制等作为法定规划层面的城市土地利用控制制度的比较,从法定约束力、土地用途分类、规划控制内容三个方面阐述了与中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区别,并结合我国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效果,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