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近十余年来,利用司法档案研究中国法律史逐渐成为一种新潮流。与此同时,亦出现了一些针对此类研究成果的批评。例如认为这种方法乃是欧风美雨对国内中国法律史学界的侵袭,故而强调我们不应该盲目效仿国外学者的做法;又如强调司法档案中也可能存在着某些"虚构",故而不应该一味推崇乃至刻意拔高司法档案的史料价值。这些批评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忽视了一些重要的问题。当下备受关注的利用司法档案来研究中国法律史的做法,尽管确实受到一些国外学者所做的示范性研究的影响,但它在国内中国法律史学界中亦有其学术渊源。司法档案当中确实可能会存在一些"虚构",但那些"虚构"主要存在于司法档案中关于案情的叙述部分,因此其主要影响司法档案作为"社会史"研究素材的学术价值,只要研究的议题选择适当,并不会对司法档案作为"法律史"研究素材的学术价值产生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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