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金融诈骗犯罪的立法带有极强的针对性,表现为"堵漏式立法",但依照包容式法条竞合的原理,应宣示"非法占有目的"蕴涵于金融诈骗罪。该目的原则上是责任要素,但在"骗取信用证"情形下是主观的违法要素。金融诈骗罪相关司法文件对于犯罪行为的认定标准属于经验式的堵漏。进行司法推定时,必须排除合理怀疑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