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洪武三十五年(1402)何人为使节出使琉球的问题,正史无载,学界阙疑。在钩稽《宝应县志》和《扬州府志》等几种地方史志资料,并比照《明实录》《明史》等正史文献的基础上,认为陈晟即为该年奉命出使琉球的使臣之一。同时对陈晟的生平、何时出使琉球以及文献中有关他借出访之便私自市马获罪,到底是只出使琉球还是同时出使日本等问题进行考释,以求对深入认识明初中琉关系某些具体史实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