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杜牧咏史绝句好发异论,引起宋代以来"判理""不顾理"的批评与讨论,它反映的是中唐以来关于理、辞两种文学原则的配合与规范问题。参照中唐文人的理辞观及杜牧《李贺集序》等有关作品的叙述,杜牧所谓的"理",内容上应基于历史事实、社会伦理而非梦幻想象之景,所指向的应是怨刺、理乱;意义上应越出个体的体验感受,指向他人、社会,表达有关历史社会、道德伦理的经验教训。杜牧的咏史绝句是对古代之理的推翻,目的是切入当世的家国社会之理,因此好异判理之讥,究其实际,是对理的追求趋于极致,体现的是理与辞的高度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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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