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未成年人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的规定,是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了未成年人特定犯罪前科消灭制度。但在司法实践中,未成人前科消灭的实施还存在法律冲突和制度空白,需要就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条件、方式、程序以及配套制度等等方面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