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学生纪律处分权是高校教育管理权和对受教育者惩戒权的延伸和体现。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在本质上属于纪律处罚,相对于刑事处罚而言,性质较轻。实践中,高校学生纪律处分规定附从刑法规范,提及刑事责任作为纪律处分的依据,但没有明确如何具体衔接,导致高校学生纪律处分规则和刑法规范之间发生冲突,并引发了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之间的竞合,带来纪律处分适用操作上的难题。为此,针对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不同规范类型制定时,需要充分考虑二者的相容度和匹配性;具体适用程序需照顾到事前、事中和事后不同阶段;确立被处罚者获得救济所采用的手段之间以及其所依附的申诉、诉讼等程序之间构建科学的衔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