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治安治理的重心在基层,社会治安治理必须落实到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切实维护好基层社会治安秩序,夯实社会治安治理的基石。在基层社会治安治理中,公安机关发挥着职能部门的主导作用,需要通过搭建基层社会治安治理平台,完善治理制度,调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基层社会治安治理的积极性,以增强各类主体间社会治安治理的协同程度,强化基层社会治安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和有效性。然而,由于理念认知、制度机制等多方面的原因,在实现基层社会治安协同治理方面还存在着动员与合作的困境。当前,公安机关应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理念,厘清动员资源,丰富动员形式,构建多样化的合作参与制度,不断提升主导基层社会治安协同治理的能力。

  • 单位
    山东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