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脸识别技术发展至现阶段,除了可为政府、企业和个人提供便利,也可能造成"隐私黑盒""法律黑盒"等隐患。与此同时,对伦理、道德层面的担忧,对合法与非法界限的困惑,以及对基本人权侵害的恐惧等也督促着人们尽快厘清该技术的法律边界。较具代表性的欧盟模式采取了数据源头严格监管的做法,美国模式则采取了自由赋予的方式。"自治+法治"的中间道路更加适合我国国情,即秉持从制度刚性确保"科技向善"理念的前提下,对处理人脸识别数据的方式加以限制,同时对数据的重要方面和基本原则进行统筹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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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