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契机,为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进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法治体系建构全面展开,我国与时俱进地在司法领域确立立案登记制度。立案登记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凸显出保障当事人诉权和发挥司法的应有功能等价值。然而,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立案登记制度存在审查门槛过高、法院受案压力过大和滥用诉权行为过多等问题,这就亟待司法部门通过废弃法院案件立案审查消极规定,建立审前拦截和过滤机制,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大诉讼诚信建设以及革新法院追责机制等措施来健全和完善我国立案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