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某省A市B村民小组(村民小组组长为张某)因不服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未对其提交的"用地违法查处申请"作出处理,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立案审查阶段发现,该村民小组只提供了54名村民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组长身份证明书两份复议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本例中,这两份复议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是否有效?如无效,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才能证明其具有复议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