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先后升任四川合州知州,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武昌知府,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等职。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于在任上去世。于成龙明确保甲制度,全力推行农耕,造福一方百姓。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他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