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 我局于2004年8月26日核发拆许字[2004]第6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并以穗房拆字[2004]67号房屋拆迁公告予以公布。现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拆迁人的延期拆迁申请,核发延拆许字[2007]第6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商住楼。二、拆迁地点和范围:越秀区文明路113号至123号;贤思街54号至62号;58号后座;长塘街2号至8号;2号后座;8号之1至之6;12号;16号至24号;24号之1至之11;24号之6至之12;26号至30号;30号之1、之2;32号至50号;38号之1;48号之1至之7;48号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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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