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中国哲学的"生生"问题正成为学界热议的一个学术生长点,这场议论所关注的主要是易学天道生生的观念问题,而鲜少涉及人性论域中的生生问题。其实,以告子"生之谓性"为标志,生的思想至少在前孟子时代便已流行,只是此说遭遇孟子批评之后,便被排除在此后儒学思想的主流之外。但在宋明新儒学时代,"性与天道"被置于生生论域中重新思考,程颢以仁体生生的思想为基础,进而对告子以生言性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理论同情,为告子"翻案"埋下了伏笔。中晚明时代的阳明学及其后学对生之谓性展开了全面重估,以易学生生观来重估生之谓性的意义,揭示"生"既涵指天道生生,更有生命创生的本体论意涵。中晚明以降这股"告子翻案风"内含有关中国哲学传统中"生生"问题的价值重估,值得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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