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江苏两地高院相继出台执行新规,明确法院对人身保险合同可以强制执行,很多人认为保险的隐秘性、避债性等卖点顷刻倒塌,保险业面临危机。为了降低执行新规造成的不利影响,有业内人士提出"变更保单中的投保人即可规避执行风险"的观点。本文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对"变更保单中的投保人"的合法性进行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