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事"一对一"证据是从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总结出来的一种特殊的证据现象。在解决"一对一"证据的问题上无论是印证模式、验证模式还是心证模式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来自各方面条件的制约,无法单独肩此重任。在现行刑事诉讼制度的框架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的彻底化解"一对一"证据难题,只能以推进繁简分流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为契机,有限地落实言词证据原则,强调法律真实理念的存在价值,通过技术层面的规则指引,为"一对一"证据难题探索相对可行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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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泰山职业技术学院; 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