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于2008年实施《反垄断法》后,全球最大的集装箱海运企业穆勒马士基集团及旗下公司受到了两次经营者集中审查。商务部在2013年宣布拒绝马士基的P3联盟议案,但在2017年末附条件地批准了马士基下属单位的收购交易。本文对商务部的两次决定进行比较,就所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并对中国航运业的发展提出了几点思考。

  • 单位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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