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经过多方努力,居住权终于入典,为离婚财产分割、以房养老等问题提供了制度支撑。以往学者大多围绕居住权的历史源流以及我国能否引入居住权进行论证,而现如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居住权仅有六条法律规定,尚显不足。本文利用法教义学方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居住权的设定方式与内容两部分进行解释论分析,对模糊之处作进一步厘清。另外,新法典中对上述两部分的规定过于简单,本文通过法教义学的法律续造方法对其进行必要的扩张,提供裁判上的指引,以期得到更好的动态司法实践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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