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营改增"是我国政府为确保积极财政政策更加有效、着力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头戏。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第一项改革措施,就是全面实施"营改增",即从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本文笔者通过"营改增"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负、税款缴纳、成本费用的影响,提出三个建议。

  • 单位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