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因治疗技术带来的一个最大伦理困境不啻在于,人类遗传疾病的基因治疗是否合乎伦理要求,法律上是否应该承认所谓的基因权以及如何界定其界限。就遗传基因治疗问题而言,未出生者拥有相应的基因权,其权利内容即在于通过基因治疗来恢复未出生者的未来健康,应该大力倡导基因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推进人类的福利事业,使得更多有基因缺陷的患者恢复健康,从而为其完美人生的实现确立一个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基于未出生者的自主性,这项权利存在一定的界限,即在保障健康这项利益之外,未出生者并不能具有无限制基因增强的权利。因此,对于基因增强的应用我们则应予以禁止,因为它不仅背离了一个自主谋划的完整人生的意义,也破坏了人类平等的基础,并造成了文化多样性的萎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