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征地过程中,地方政府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方面要发展经济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另一方面还需保护、增进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但两者之间有时并不一致,两者之间的冲突就成为地方政府在征地决策中需要权衡的关键。但是,由于某些现实因素的作用,使得地方政府的行为选择往往过分偏向于前者而损害农民利益,这就导致了悖论产生,即地方政府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其行为往往会偏离农民权益保护目标。为此,在征地过程中保护农民权益的关键在于形成合理有效的制衡机制,以纠正地方政府对农民权益保障的行为偏离。

  • 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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