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2018年9月25日以粤海渔规[2018]5号印发)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要求,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全面加强和规范渔港管理,建设文明美丽渔港,大力推进渔港振兴,特制定本指导性管理规范,适用于二级以上渔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