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归常识"教育是教育部提出的"四个回归"之一,是高等学校办好本科教育的重要指导思想。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在多年探索之后,以三大学情认识为行动前提,在"民事诉讼法"课程中采用"理实相融、时空延拓"的教学方式,结合系列具体举措将"回归常识"理念融入法学教育之中,取得显著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