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借名登记的难题在于借名人与第三人的利益冲突问题。无论"物权说"还是"债权说",都不能逻辑一贯地分析解决问题;其只是规定性的事后修辞,而非事先的分析论证。"事实物权"理论更是徒增概念和逻辑混乱。于经济分析而言,难题的实质是由谁承担向出名人追偿不能的风险的问题。风险应该分配给能以最小成本预防或保险的一方,以实现社会总成本的最小化。风险分配的经济学,不但能够逻辑一贯地分析和解决不同类型的借名登记问题,且能够为"物债何以二分"这一民法基本问题提供强有力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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